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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弟 子 规》 (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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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 o6 O0 H. n) e译文
. n' Y! M' g) ~+ y5 y出门要告诉父母一声,回来要通报一声,以免父母挂念,平时居住的地方要固定,选定的职业或立定的志向,要努力去完成,不要轻易改变,不要因为是小事情,就不禀告父母而擅自去做,假如自作主张地去做事,那就不合乎为人子女的道理了,东西即使很小,也不要偷偷私藏起来,否则,一旦被发现,父母一定会非常伤心生气,凡是父母喜欢的东西,一定要尽力替他们准备好,凡是父母所讨厌的东西,一定要小心地处理掉。 (四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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